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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信访工作条例》落实年实施方案

来源: 州信访局 有效性:有效 时间: 2023年09月08日

信联会办【2023】12号

2022年2月25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新中国信访工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为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全州信访系统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热潮。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动《条例》规定落地落实,实现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信访局和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省信访局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州开展《条例》落实年活动,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凉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站在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全面领导的高度,持续推进学习贯彻《条例》走深走实,切实提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忠诚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

二、主要目标

深入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条例》规定要求,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新时代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构建工作格局,压实工作责任,优化工作流程,完善监督体系,持续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各县(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信访部门切实发挥职责作用,主动担当作为,推动本地区有关机关、单位抓好《条例》贯彻落实,确保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执行。

(一) 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全面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州、县(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信访部门全力推动《条例》关于信访工作体制的规定落地落实,推动构建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新时代信访工作格局。推动地方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定期分析信访形势,解决突出问题。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州、县两级联席会议机制运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到2023年底,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实现全覆盖。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成批解决。

(二)完善信访工作政策法规,推动出台《条例》配套制度措施。州、县(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信访部门持续做好《条例》配套制度措施完善工作,对照《条例》规定,逐项梳理制度规范;对影响《条例》贯彻落实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废止或修订;对存在制度空白的,在条件成熟时及时研究制定出台新制度,切实促进工作不断规范、完善;对需要多单位、部门联合制定出台的有关政策规定,要加强协调沟通,快速推动出台实施。

(三)优化信访工作业务流程,规范高效办理信访事项。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和网上信访渠道,健全方便快捷、智能贯通的网上信访平台,完善网上信访工作制度机制,及时高效解决网上信访问题。加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实现来信、来访和网上投诉等信访事项都通过网上流转。强化与政法机关、公安部门已建大数据平台的协同应用,加强信访大数据统计和分析利用,积极推进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深度运用。

(四)压紧压实信访工作责任,构建齐抓共管大信访工作格局。州、县(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信访部门积极推动《条例》关于信访工作责任的规定在本地区得到全面落实。推动构建“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的责任体系;推动各级机关、单位领导干部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阅办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访下访、包案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各机关、单位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工作,预防和化解本领域本系统政策性、群体性信访问题。充分发挥乡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村(社 区)“两委”(以及网格员)作用,拓宽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的制度化渠道,切实把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

(五)强化信访工作监督,提升信访矛盾化解质效。要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考核指挥棒作用,树立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的鲜明导向。州、县(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信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督查,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开展信访工作、 落实信访工作责任的情况组织专项督查,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督查部门将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列入督查范围。州、县(市)信访部门健全完善与职能部门联合督查等工作机制,积极履行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追究责任“三项建议”职责、建立健全与巡察机构工作协调机制,确保信访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三、任务要求

(一)组织《条例》实施一周年活动,营造学习贯彻浓厚氛围。州、县(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信访部门要切实把推动《条例》贯彻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加大《条例》学习宣传力度。一是开展《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确定5月为全州信访系统《条例》实施一周年集中宣传月,5月10日州信访局要联合州公安局、州司法局组织开展一次《条例》实施一周年集中宣传日活动;各县(市)信访部门要在完成州信访联席会议、州信访局宣传要求同时,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精心组织开展主体鲜明、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条例》其它学习宣传活动。要通过综述报道、在线访谈、发放资料、答疑解惑、知识竞赛、宣讲培训等,进一步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引导全州干部群众学《条例》、用《条例》。二是广泛开展媒体正向引导。州、县(市)信访部门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主题教育,立足本地区本部门信访工作实际,依托新闻媒体、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平台,深入开展《条例》宣传学习教育,掀起学《条例》、用《条例》新热潮。州信访局将开展宣传《条例》作品征集活动,各县(市)要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中的经验做法、解决的典型案例、发生的感人故事和书法作品等上报州信访局,择优向省信访局、国家信访局推荐。

(二)开展专项检查,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贯彻落实。 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主要是“三督三查”:一是督学习宣传情况,查是否认真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宣传;二是督规定落实情况,查主体责任是否压实、制度机制是否健全、工作格局是否构建;三是督信访突出问题化解情况,查矛盾是否化解到位、业务流程是否规范、群众是否满意。 一是组织开展自查。6-7月份,各县(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信访部门要组织开展本地区《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7月中旬前形成自查报告报送州信访工作席会议办公室、州信访局。二是进行集中督查。7-8月份,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立联合检查组,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以及部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实地督促检查和调研指导。三是总结检查情况。州信访局汇总各县(市)自查报告、各检查组检查情况报告,形成《条例》贯彻落实专项检查情况报告报送省信访局。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学《条例》用《条例》的能力水平。用好《信访工作条例辅导读本》等载体,广泛开展《条例》宣讲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信访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法治素养,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一是突出领导干部《条例》学习。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条例》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条例》在州、县(市)不同层次进党校进课堂,推动将信访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二是加强信访干部《条例》培训。有计划地组织信访干部以及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分批培训。把学习《条例》纳入信访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列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在岗人员定期学习培训的必训内容, 确保信访干部人人熟悉、人人掌握、应知尽知、应会尽会。推动《条例》培训向基层延伸,有计划组织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干部进行学习培训。三是推动《条例》学习宣传制度化常态化。要依托学法用法制度、“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把《条例》作为“八五” 普法重要内容,做好经常性学习宣传工作。各级信访部门要把办信、接访、督查实践作为宣讲《条例》的有效途径,为信访群众普及《条例》知识,推动形成依法反映信访诉求、依法规范信访行为的良好生态。

四 、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两个维护”。《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开展《条例》落实年活动,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具体举措。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做好《条例》落实年相关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准确把握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条例》规定,以抓好《条例》贯彻执行的工作实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组织领导,高位统筹推进。州信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条例》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信访局办公室,统筹负责组织落实工作。州信访局办公室负责宣传和人员培训、督办科负责《条例》学习宣传督促检查、综合科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相关制度政策的“立改废”工作。各县(市)信访工作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组建工作专班,组织协调推动本地本部门《条例》落实年活动,统筹抓好各项学习宣传工作。

(三)科学考核评价,确保活动实效。州、县(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信访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及时研究解决《条例》落实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州信访局将结合“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活动,深入了解各县(市)有关工作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条例》落实年工作开展及《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重要内容,以此推动《条例》落实年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四)总结提炼经验,相互借鉴交流。州、县(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信访部门要注重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巩固提升在健全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完善工作格局、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化解突出问题等方面的创造性落实经验,及时报送州信访联席办、州信访局,加强交流学习。

附件:解读《信访工作条例》落实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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